2006年12月2日 星期六

澄清誤會~笑死了!

今天在部落格最新文章紀念我曾經照顧的腫瘤病鼠那裏看到有人盜用我Jean Bro的Hi, Stranger暱稱,

結果我火遮眼的就寫了一篇公告“聲討”了那人。

"若是想和我交朋友請光明正大,不要在暗地裏做事借用他人之名。若是你有任何歹念,請不要再來!“
我還說對方厚顏無恥學Jean Bro叫我姐姐!

可以見得罵得振振有詞,正以凜然。

後來接到Jean Bro的電話,他說了一個可能給我聼。

“那人好像是我哥哥。。。。。。"



一聼之下乖乖不得了,叫他務必打電話證實。

結果---

真的是他哥哥Tae!!!!

因爲輸入技術問題的關係,所以錯植了弟弟的暱稱.......

人家從來不逛部落格的......難得第一次近來我的部落格,卻被我罵厚顏無恥~可憐。



抱歉啊!Tea 弟弟,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不要不敢來啊!



P/S:結果我、Jean弟弟、Tae弟弟在澄清之後,大笑不止。
我一定選擇第一時間將那篇公告刪除--我怎麽可以讓厚顏無恥這四個字繼續挂在朋友的身上?


----------------------我是感情綫------------------------



這個故事教訓了我什麽呢?





  • 腦子有的時候需要比手快!


生氣的時候最容易出現手比腦子快的現象。

我想下次還是要弄清楚才發公告駡人!

(當然我希望永遠不用發公告駡人)





  • 去人家的部落格務必留好名字,打錯或有必要務必澄清


這是基本的禮貌,我已經懂了,但是現在因爲這件事情印象更加深刻。

其實這樣做可以讓主人認識你之餘,也不會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這個故事的感想:

我對網絡的不安全感還是很濃烈,所以才會有這樣過敏的反應。
看起來人還是實在一點的交往比較好,誠懇在一段感情裏面真得很重要。

8 則留言:

  1. 我已经看到你写的那篇了....对你很失望....(狂笑中...)



    p.s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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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还真是天大的误会呐~

    有点哭笑不得勒~

    之前我家老妹也是像刘彦在我的部落格时,

    不小心用了我的匿名,那时候真的吓到我了,

    还以为网路幽灵利用我的匿名留言给我。。。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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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面打错字拉~

    不是“像刘彦”,是“想留言”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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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 Yanwuying:



    不要再笑我啦!人家已經很“歹勢”了說!



    To Wing:



    考試還順利吧?

    是啊!真的是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件。

    我真得很不好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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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o, Jean Bro:



    沒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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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原來發生這種事哦..看來我真的很久沒來這兒了.........嗚嗚

    實在是因為最近快要AUDIT了,結果忙著趕公司的paper works....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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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Dear 藍藍:



    嗯,是啊!你真得很忙哦!年尾做Audit的人都會非常忙碌,辛苦咯!

    有空還是常常過來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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