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Everyone:
原本是要囘在留言板,但是怕字數太多所以還是寫在這裡吧!
首先,我要謝謝大家的關心。
還有,很有趣的是大家都不約而同不忘提醒我你們是局外人。
這種也許就是老祖宗訓示下來的“莫閑管”教條吧?你們跟一些西方的朋友直來直往的感覺很不一樣。
可是我可以寫出來就是要聼聼大家的意見。
突然很想像電車男擁有那些熱心把他的事當成自己的事的朋友.......
算了......只是覺得玩味,沒有責怪的意思。
我覺得愛情這種東西,時間真的是一個磨心。
談戀愛6年,明年7年,如果我們已經結婚了的話,就是7年之癢。
對我來說7年之癢不是單純的感情出軌那麽簡單,在我的眼睛裏,它也是一個感情的關口。
幾乎很多情侶都會在這時決定要不要跟彼此“續約“。
若是可以擴過這個關口,大概就是進入另一個階段了。
科學一點解釋,時間會讓相愛的荷爾蒙用完,除非有新的激情,不然......
好像在我跟他這個年齡的人來説,愛情大概不會像15、6嵗的時候的愛情,只想每天天甜蜜蜜過日子。
我們的愛情有很多現實生活的瑣碎事務滲入,包括經濟、婚姻、個別的家人還有很多--畢竟走6年,所以難免有著一些分歧。
也許是開始涉及了充滿未知的未來,所以難免有些慌恐。
談戀愛就像跳舞,戀人是一對舞伴,默契是重要的。
一次錯誤踩到對方的腳,也許是偶然的過失可以忍受,但是每一次都踩到,也許一方也會生氣。
我現在就是這樣的情形--總是覺得我們失去了一些默契。
我不認輸,他也倔強。
男人大概開始老了,很多劣根性都不容易改變,也越來越多難言之隱。
女人也是一樣,隨著年齡的增長心情也不容易好起來,咯咯咯傻笑的時光也漸漸消失。
兩個人如果不充電一下,重新反省自己,恐怕會遇到瓶頸。
一旦到達極限,即使是很小的事情,也會變成分手的導火綫。
就老實告訴你們。
前一陣子,我對婚姻還很憧憬的。
我甚至買了很多結婚雜誌來看,減肥瘦身。
我不怕任何人知道我想結婚.......
但是我最近,只想把我的人生搞好;繼續瘦身也是爲了自己的美麗和健康。
或者專心籌備下一本書。
最後,還是要謝謝你們局外人式的關心。我還是可以感受到當中的溫暖,也像一面鏡子,讓我可以更明白自己。
七年之痒啊?!你也许可以试试看用"小别胜新欢"看看能不能渡过"七年之
回覆刪除痒"的关口!
(^___^)
跳舞这件事,并不是只有女方会踏错舞步的...双方有时也会踩到对方的脚。
也许容忍是最好的方法,可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坦白的告诉对方如何跳舞才
不会踩到对方的脚。这样他们的舞才会跳的越来越好啊~~~也许不好看,
可是跳舞不是一件只要开心就好的事吗?
(最近精神有点错乱……可能有点胡言乱语,请见谅。)
我觉得并不是我们水瓶座才有这种”爱的自私“,作家刘墉说过,”不要累
回覆刪除死你的爱。“
和你的 dear 好好沟通之后,我相信他会明白的。要不,以后就叫他帮你
赔钱好了。
To Yanwuying:
回覆刪除謝謝你的建議,別説它是胡言亂語,其實有些地方還是發人省思。
To Rachel:
我覺得妳說得很對,我們實在不應該要累死人的愛。
我也希望他會明白。
雖然我沒看過電車男 不過我還是會繼續鼓勵你的
回覆刪除我回来了!
回覆刪除见到这个部落格,而且还是隔天就动笔的,好高兴!
现在总算可以开口了,之前不是很方便,因为看到“可是我可以寫出來就
是要聼聼大家的意見”这句话,所以我要真心话“大告白”了!
其实我看过这么多对情侣,吵架有时不代表是坏事,否则何来“了解”和
“明白”对方更上一层楼?
其实我打从小就想要你和高佬这种感情,实际又真实,毫无幼稚感。
以前的人结婚,尤其是华人,为的是礼仪,有的是为了面子,甚至是掩饰
自己拈花惹草的面纱。
现在,可以活着才是重点。
祝福你们俩,令人羡慕的爱情......
希望高佬不会介意我写得太坦白哦!
“真爱是不可以被放弃的,可以放弃的就不是真爱”。他是不是你的真爱呢?还是这
回覆刪除句话只是一个说法?
To Dagstine2006:
回覆刪除啊~謝謝你的關心和鼓勵,我收到了。
Kien Jean:
你姐姐我已經過了風花雪月的年紀了。
哪裏還可能談那種瓊瑤式的戀愛?
本來這些生活裏面的小風波就是很難避免的;我就當成是修行好了。
希望我可以修成正果吧!
Lee Cheng:
久仰大名啊!Kien Jean時常都會提起妳。
其實我想如果還會生氣,就是還沒有放棄。
我跟他在一起6年了,我們的愛情不可能單純,但是我可以保證絕對的真實。
“真爱是不可以被放弃的,可以放弃的就不是真爱”。
這句話嘛~很玩味......
因爲有時候時間不對、人物不對和環境不對,不管愛得如何真摯,也有需
要放棄的時候。
突然有一个提议。就是不如让你的高佬载你到办公室,然后他才自己驾你的车去上
回覆刪除班。这样你就不需要害怕驾车出车祸,他有能体会到你的之前难处,他自己也会早
起。不懂对你的case行的通吗?
还有是我久仰你的大名才对!
To Lee Cheng:
回覆刪除他必須在7.30am抵達自己工作的地方。
我則在8.30am。
但是,我工作的地方只距離自己的家10分鐘。
如果我載他去地鐵站,回來還有時間睡一下回籠覺。
而且我上班的途中也不會塞車。
所以抱歉,妳的提議我這裡沒有用。
但是自從我真真正正的發過這次脾氣,他也沒有再賴床了。
很乖,5.55am起床,6.30am出門。
大概他也知道我的難處了,希望他就這樣維持下去吧!